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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7

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教务处)文件

成菠菜教〔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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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分院(部):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课程改革,彰显办学特色,现就制订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有关精神,为促进我院教育改革发展,以整体提高全院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各专业须合理确定人才培养定位,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共同育人,结合校内外生产实训基地建设实际和产业发展对人才需求,通过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深化产教融合、工学结合,实现“五个对接”: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促进各专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说明

(一)总学分要求

各专业课程学习学分控制在120-130分之间。

(二)理实比要求

各专业实践教学学时比例必须高于总学时的60%。

(三)周学时要求

教学计划中周学时数必须少于或等于26学时(含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及职业能力课程、专业及职业能力课程)。

(四)课程设置

各专业教学计划中课程设置基本由3部分组成: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专业及职业能力课程(专业基础必修课程、专业核心必修课程、跨专业能力拓展选修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工学结合生产实践、毕业顶岗实习、毕业论文或设计)。

  1. 通识教育课程(35.5-39分,不超过总学分的30%)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48学时,实践教学不低于8学时,第1学期运行。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学分,64学时,实践教学不低于10学时,第2学期运行。

(3)实用英语1、2:共7学分,共108学时,分两学期运行。

(4)计算机应用基础:3.5学分,58学时,实践教学不低于40学时,现代农业分院、信息技术分院、机电技术分院、城乡建设分院安排在第1学期运行,畜牧兽医分院、园林园艺分院、经济管理分院安排在第2学期运行。

(5)大学语文(包括文学基础(含国学经典)和应用写作两个部分):3学分,46学时,实践教学不低于10学时,畜牧兽医分院、园林园艺分院、经济管理分院安排在第1学期运行,现代农业分院、信息技术分院、机电技术分院、城乡建设分院安排在第2学期运行。

(6)入学教育与军事教育:2学分,按照32学时计,第1学期运行。

(7)素质教育(含廉政文化):2学分,按照32学时计,第1—6学期,按照学工部《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学生素质学分认证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成绩记入第6学期。

(8)体育与体能训练与素质拓展:共3.5学分,56学时,第1、2学期运行。

(9)高等数学:电子信息类、机电技术类、建筑工程类及经济管理类专业原则上应开设,3.5学分,58学时(信息技术分院与城乡建设分院第1学期运行,机电技术分院与经济管理分院第2学期运行),其他专业由分院与基础部共同确定是否开设及开设的学分学时数。

(10)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1.5学分、22学时,第1学期运行(就业与创业指导教研室组织实施)。

(11)大学生就业指导(专题):0.5学分、8学时,第5学期运行(就业与创业指导教研室组织实施)。

(12)形势与政策1、2:各0.5学分,8学时,第1、2学期运行。

(13)心理健康教育:0.5学分,8学时,畜牧兽医分院、园林园艺分院、经济管理分院安排在第1学期运行,现代农业分院、信息技术分院、机电技术分院、城乡建设分院安排在第2学期运行。(心理健康教研室组织实施)

(14)通识选修课程1、2:各2学分,28学时,以该学期教务处审批确定的开课目录为准,原则上在第2、3、4学期开设,每学期每学生可选2—4学分。

2.专业及职业能力课程(专业基础必修课程、专业核心必修课程、跨专业能力拓展选修课程)约占总学分的50%左右。

(1)专业基础必修课程(包括专业拓展必修课程)和专业核心必修课程严格按照学分计算标准设定学时,按国家对职业教育要求合理设定专业核心课中的实践与理论教学比例,要避免按照学科方式设置与命名,减少课程内容重复交叉。

(2)跨专业能力拓展选修课程1、2:各2学分,28学时,以该学期教务处审批确定的开课目录为准,原则上在第2、3、4学期开设,每学期每学生可选2—4学分。

3.综合实践课程是指集中在一段时间进行的计入学分的专业性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包括工学结合生产实践、顶岗实习(至少半年)、毕业论文或设计等。(约占总学分的20%左右)

(1)工学结合生产实践为3周以上综合实践训练、大型实践项目、核心技能培训项目等需以项目或具体的生产过程命名。1周计30学时,1周计0.5学分,共计10-12学分。

(2)顶岗实习:10-12学分,15周-18周,1周计30学时,1.5周计1学分,第6学期。

(3)毕业论文或设计:1.5-2学分

(五)专业教学计划附表二情况说明

1.“机动”:第1学期0周,其他学期1周。

2.“学期考试”:统一为1.5周。

3.“法定大假”:统一为1周。

4.第一学期理论教学周数和专周实训的总周数为15周(军训单独计算),其他学期的理论教学周数和专周实训周数的总周数为16周。

三、其他说明

(一)学分计算的一般标准

N分=2N*8±2学时(N为0.5的整数倍),如0.5分为8±2学时、1分为16±2学时以此类推、1.5分为24±2学时,课程实习的学时应记在课程总学时和实践学时里。

(二)关于课程实习与综合实践课程项目的有关说明

1.学时折算。按每周5天,每天6学时计算。

2.学分。一般课程实习集中半天至1周时间内,学分应包含在课程学分内,课程实习学时计入课程总学时内。

3.综合实践教学项目的标注。综合实践教学项目按每天6学时,每周5天计总学时,在附表三“总学时”和“实训学时”栏标出。

(三)关于理实比的计算

1、实践课时比例=实践课学时总和/通识教育课+专业及职业能力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学时总和(选修课除外)。

2、生产性实训课时比例=生产性实训课时总数/实践课时总数

(四)关于生产性实训项目的说明

一周以上的在实践教学安排表中,把生产性实训子项目单列出来,大力加强生产性实训项目的开发,提高生产性实训项目在实践教学项目中的比例。

(五)关于调研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定稿前,需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调研应包含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反馈调研(可于学生毕业实习返校时进行)、国内5所以上相关院校同类专业比较调研,国家权威职业教育相关网站、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网站调研等,形成调研报告,具体要求文件另行拟定。

(六)时间安排

各专业于2015年5月1日前完成专业调研论证、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标准制定,统一交教务处蒋红丽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抽查论证,专业主任代表答辩。审核合格后统一装订成册,并作为院务公开内容之一于网上公示。

教务处

2015年1月6日

附件1:集团人才培养方案模板(2015)

附件2:集团实施性教学计划模板(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