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集团党总支书记、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集团学生工作,制定和修改学生管理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总结工作,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动态。
三、负责督促分团委和学生会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四、负责专兼职辅导员的管理、考核、奖励和调用等工作。
五、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工作,办理学生注册、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等项学籍变动手续,开具各类学生证明等工作。
六、负责新生入学工作,包括新生接待、新生入学学籍、档案转接、入学教育、军训、配备专兼职辅导员,组建新的班集体。
七、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党委学工部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八、负责学生奖勤助贷补工作。
九、负责处理学生各种违纪现象,督促辅导员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联系家长。对严重违纪学生视情况分别作出警告处分,并上报学生处。
十、负责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协助保卫处、学生处督查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一、负责分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并积极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毕业生离校手续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
十三、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来访、来信及解决学生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十四、组织本分院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十五、协助招就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