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目
◆北京: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召开
◆中央纪委:十八大后100名副部以上官员和军级以上军官落马
◆中央纪委:“天网”行动重拳出击 全球通缉百名外逃人员
◆四川:重拳惩治腐败 “打虎”、“拍蝇”处分13445人
◆四川:李春城、杜浒、牛敏等一批官员被查审
◆四川:审计干部1012人 查出问题金额1.62亿
◆成都:出台八条禁令要求廉洁过节 严禁滥发津贴奖金等
◆成都:75个派驻(出)机构分7个协作组协同配合 提升工作实效
◆高校反腐:2014年18名领导落马 采购招生等成腐败温床
◆海南:部分中小我司长校服一件提成6元吃回扣
北京: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召开
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一,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抓紧修改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第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
第三,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倡导时代新风。
第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
第六,加强国际合作,狠抓追逃追赃,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
第七,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中央纪委:十八大后100名副部以上官员和军级以上军官落马
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羁押。赵黎平系今年第12位被查省部级官员,至此,十八大后全国已有100名副部以上官员和军级以上军官落马,包括今年被宣布查处的12名省部级官员;2014年被宣布查处的副国级及以上官员4人、省部级官员36人;十八大后被宣布查处的军级以上军官30人;十八大至2013年底被宣布查处的省部级官员18人。
中央纪委:“天网”行动重拳出击全球通缉百名外逃人员
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四川:重拳惩治腐败 “打虎”、“拍蝇”处分13445人
2014年,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什么样的答卷?记者从四川省纪委了解到,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289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445人,同比分别增长29.7%、27.8%,这些指标已创近20年来新高。去年9月28日,中央第九巡视组结束在川巡视工作。随后,到12月31日的3个多月内,省纪委向社会发布干部查处案件32件,平均一周发布两件以上。
深化正风肃纪活动,在“七项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扎实开展“9+X”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全省查处涉及“四风”问题案件3534件、处分3364人,点名道姓分级曝光典型案件973件,整治了顽疾痼症,刹住了“四风”蔓延势头,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为之一新。
四川:李春城、杜浒、牛敏等一批官员接受组织调查或移送司法机关(2014.12-2015.4)
12月9日,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忠耘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成都兴蓉集团原总经理王文全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12月17日,四川财经职业集团原院长李高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12月18日,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羊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12月28日,省纪委对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黄顺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12月30日,双流法院原办公室主任彭宏剑同原办公室副主任易军,利用具体管理县法院执行款专户的工作便利,贪污1500万元被判死缓。易军因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月5日,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对中国民航飞行集团原院长郑孝雍(正局级)、副院长吴旭勇(副局级)、副总会计师刘洪元(正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牛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小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1月7日,成都市纪委对彭州市原市长杜浒进行了立案调查,已将杜浒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谭建明因受贿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省纪委对省农业厅副厅长姜文康进行了立案调查,已将姜文康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月19日,省纪委发布通告:成都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原党组书记、主席陈雄,成都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助理周鸿德,成都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助理刘俊林,成都龙泉驿区安监局原局长邱修全,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薛玉川均因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成都青白江区供销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主任夏吉才予以逮捕。
3月17日,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资阳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市长邓全忠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对泸州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显富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对成都市温江区原区委书记谢超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对四川省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羊群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3月23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四川省乐山职业技术集团原院长刘书铭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4月13日,锦江区纪委对锦江区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谷晓勇进行了立案调查。
4月17日,锦江区纪委对锦江区牛市口街道党工委书记唐昌明进行了立案调查。
4月22日,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内江市人民检察院近日依法对资阳市委原市委书记李佳(正厅级)以涉嫌受贿、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4月2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春城被控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李春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四川:审计干部1012人 查出问题金额1.62亿
2014年,全省共审计9400个单位,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244件,移送处理人员196人。审计处理后收缴财政90.36亿元、减少财政拨款42.8亿元,核减政府项目投资(结算)额73.68亿元,推动建立健全制度181项……这是1月21日记者从省审计厅获悉的。去年,省审计厅首次集中组织市审计局,对全省10个产业园区的投资绩效与财政运行管理情况交叉开展审计。省审计厅分别向市(州)政府、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省级各相关主管部门共移送违纪违规事项25件,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35人次,其中县处级9人。
成都:出台八条禁令要求廉洁过节 严禁滥发津贴奖金等
市纪委监察局年初发布八条禁令,要求廉洁过“元旦”“春节”、坚决反“四风”。同时,还向全市9万余名党员干部发送了廉洁短信,实现“全覆盖”。
八条禁令为:①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②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③严禁用公款搞相互送礼、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④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的名义滥发钱物;⑤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⑥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提货券、消费券、电子礼品卡(册);⑦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⑧严禁参与赌博。
成都:75个派驻(出)机构分7个协作组协同配合 提升工作实效
市纪委去年8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市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协作机制的通知》,从强化协作意识、发挥协作功能、改进协作方法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对协作机制进行了完善,协作组由5个增加到7个,同时将市属国有重要企业、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纳入了协作范围;今年2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协作组作用的通知》,从充实协作机构、丰富协作活动、增强协作意识三个方面再次提出要求。
“适当归类、整合力量”。市纪委将全市75个派驻(出)机构,分片设置7个协作组。参加协作的范围还扩大到了市属重要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各协作组组长均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市纪委监察局第一至七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协作组负责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联合监督检查、协作办信办案、协作审理、考核评价和干部推荐选任、联合调研等7项工作职责。同时,在每个协作组中还建立了“一库四小组”(即人才库,议事协调小组、文秘小组、调查小组、审理小组),要求协作组全体成员都参与其中。通过协同合作,有效整合资源,各派驻(出)机构集中力量进行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形成工作合力。
高校反腐:2014年18名领导落马 采购招生等成腐败温床
去年至少18名高校领导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高校反腐走向深入。有6人在医科院校担任领导职务或有在综合类高校分管医学的经历。有11人担任我司“一把手”,其中校长(或院长)有6人,我司党委书记有5人。
从全国来看,高校腐败也已成为反腐的重点领域。统计显示,去年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的高校领导至少有18人,有6人“涉医”,另有3名去年落马的高校领导在今年被“双开”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人中有11人担任我司“一把手”,在这11名正职领导中,担任校长(或院长)的有6人,比担任我司党委书记的多1人。其中两人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但仍被追责。
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至2008年五年期间,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数、涉案人数占全国教育系统的比例约为1/4,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和校级干部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个别高校甚至出现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贪污贿赂案件,有的高校甚至出现校长、书记同时落马的情况。
基建采购招生财务等为腐败温床
教育系统腐败并非今年才有。2009年,湛江师范集团(现岭南师范集团)院长、党委副书记郭泽深因在我司基建、财务等方面涉嫌有经济问题被查。2011年,时任深圳大学副校长、华南农业大学原党委书记邢苗因被人举报而被查处。
在去年2月份举行的广东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08年-2013年,全省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2275件,平均每年300多件。2011年以来立案查处的10名高校负责人中,因我司工程建设违纪的就占了一半。其中,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较突出。在2008年以来查处的案件中,厅级领导干部有6件,处级领导干部有84件,广州、深圳等地教委(教育局)、个别知名我司的负责人都有人出现了腐败问题,有的查—个带出一串,影响极坏。
此外,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领域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在2008年以来查处的全省教育系统90件处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高校和中职人员有59人,中学有6人,其中大多数人分管或负责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考试招生等工作。
数据显示,最近5年,高校职务犯罪案件82%集中在基建、采购、财务、招生和后勤服务等部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财务等领域成为高校职务犯罪的“灾区”。
教育部编印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例选编》对71个高校职务腐败原因作了总结:
一是行业陋规——前几年四川“教材腐败系列案”暴露出教材图书行业普遍存在回扣的行规,比例为图书标价的15%—20%,有的甚至高达30%。回扣可分为两种形式,其中15%的现金返给我司教务处、图书馆,另10%左右送给个人。四川13所高校36名工作人员正是栽在了这样的陋规之下。
南京理工大学某集团原党委书记、基建处长李某说,基建商送他钱多是打着“朋友”的幌子,碍于情面,他不好当面拒绝好意。事后,他还会打几遍电话让他们把钱拿走。即便这样,他还是被拉下水。
二是监督缺陷——目前,高校经费的来源较为多元,高校还没有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权力过于集中、缺乏透明,制度不合理、不健全,缺乏法制手段和配套措施等情况的存在,为高校职务犯罪在客观上提供了“空间”。
三是侥幸心理——缺乏必要的法律素养,主观上的麻痹侥幸也是高校领导纷纷“中枪”的重要原因。河南财经集团原院长、党委书记徐某曾表示:“一个管我妈喊老娘的朋友,给我送点钱孝敬老人,而且我又没有照顾他在工程招标中中标,怎么就成了受贿了呢?”武汉科技大学原校长刘某在回答为何从开始害怕到慢慢接受行贿时,曾说:“因为侥幸心理吧。收了第一次以后见没什么事情发生,自己就放松警惕了,第二次、第三次就心安理得地收了,认为不会出什么事。”
海南:部分中小我司长校服一件提成6元吃回扣
4月22日,海南海口市部分中小我司长、副校长,区教育局局长等49名教育干部因违法违纪被查处,大部分案件已基本审结。
建校舍工程:按照总价5%至8%比例收回扣。海口市在2009年制定“中小我司舍安全工程规划”,安排302个改造项目,涉及中小我司197所,总投资10亿元以上。美兰区教育局原局长谢式文收受贿赂112万元,绝大部分都是项目回扣。
近年来教育贪腐案件中近九成涉案人员在教学楼、宿舍楼等工程项目中,按照工程总价5%至8%的比例收取回扣,涉及我司总务处主任、校长、区教育局负责人等。
具有近80年历史的名校海南华侨中学,两任校长“前腐后继”。包工头陈世忠顺利承揽华侨中学综合楼、体育馆等9个大项目工程后,送给原校长曾纪宁130万元“好处费”,甚至在校园绿化等小型项目上,陈世忠也多次送“好处费”共计8万元。
我司采购:校长与供应商共筑利益输送链。
--教学设备、图书采购,制定特定“技术参数”,为关系户提供特殊通道。琼山区、秀英区教育局少数干部、部分校长利用我司采购项目大肆收受商业回扣。曾纪宁在海南华侨中学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收取回扣30余万元,在一笔合同为166万元的图书采购项目中,收取18万元的回扣。秀英区教育局两名干部也因收受十多万元回扣获刑十年。
“我司在设备采购中向提供方要求参数。”海口市检察院的一位办案人员说,只要校长提出“技术指标”,就轻而易举地确定最后中标人,招投标就成了走过场。
--教辅材料采购,我司领导、教学人员按比例返回扣。东山中学班主任让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供应商林平按照订书款7%至8%的比例返还“好处费”。一次5万元返还中,原校长陈万云抽取16000元,剩余34000元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平均分配。
“我司集中购买教辅图书‘低买高卖’是行业的潜规则。”北京市一家民营出版商说,高定价是为了给流通环节留出加价空间。一本成本仅10元的书,可能标到40元,即使对折出货,还有钱赚。一个年级300人计算,每人缴纳500元教辅图书费,我司就会有15万元的毛收入,按照四折的优惠幅度计算,我司就有9万元的差价。
--校服也成“唐僧肉”。秀英区教育局原局长方小川帮助校服厂老板在区所管辖的我司定做校服,收受贿赂动辄数万元,而一些厂商却是作坊式生产,校服质量难以保障。海南职工秀英子弟我司更是把校服当“唐僧肉”,每件按照校长6元、总务处主任3元、班主任1至2元的比例提成。
中共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纪委、纪检监审处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