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分院全体师生:
根据集团《关于补评补发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的精神,符合评补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补评申请审批表》,班级评议小组填写评议意见,提交分院评审小组,拟评定左丽等76名同学获得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现予以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与相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日—11月6日
联系电话:82733306
经济管理分院
二0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公示管 附件2:四川省高校补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