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分院于12月2日在集团第二教学楼对学生进行了“国家宪法日”的宣传,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牢固宪法法律权威。
在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通过对宪法的立法时间,节日意义及什么是宪法、宪法的社会作用几个主题的宣讲,带领同学们更加了解我国的宪法,明白宪法对于国家、人民的重要意义。相信通过本次主题班会,同学们都会更加守法护法,做一个好青年,好公民!(供稿: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