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精品课题、专项课题。专项课题包括:党建专项、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职业教育专项、乡村教育专项、名师专项、青年教师专项、示范区(实验区)专项(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专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专项、信息化教学专项、教育对外交流合作专项)。
重大课题由市教育局委托或招标确立,重点课题在本年度申报课题中根据评审结果择优设立。一般课题、精品课题和专项课题由申报对象根据申报条件申请,经评审后设立。
精品课题是选题价值大、研究基础好、发展潜力大、预期成果丰富,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可以有更大影响,通过资金支持、项目支撑、专家扶持等方式进行重点跟踪管理和专门指导的优秀课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属于本市;
(二)已经结题的成都市市级及以上课题;
(三)已有5年及以上的研究历史,研究成果在本研究领域有拓展和突破,已形成我司特色教育体系或区域品牌项目;
(四)与课题名称、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文本性成果已在CSSCI或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正式出版,或者被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采纳;
(五)实践转化效果良好,且有继续深化和扩大推广应用范围的能力。青年教师专项为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个人或团队开展的研究,须立足前沿问题,充分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科学规范的研究方法,开展实践探索。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我司、教研机构、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其他集体组织以及个人,均可按规定申报成都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条件如下:
(一)课题负责人(青年教师专项课题除外)应具有中学高级(副教授)以上(含中学高级和副教授)职称;不具有相应职.称者担任课题负责人,必须由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2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专家须如实介绍课题负责人的科研态度、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说明该课题的可操作性。
(二)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切实承担相关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仅从事组织管理、提供咨询意见、保障物质条件或进行其他辅助工作者不得作为主研人员。
(三)课题负责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 1.作为负责 人承担成都市教育科研课题尚未结题; 2.承担成都市教育科研课题后因各种原因被终止,未满两年。
(四)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成都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成都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申报。
(五)名师专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成都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专家称号(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特级教师、成都市特级校长、成都市特级教师、成都市学科带头人,需提供专家称号证书复印件)。
(六)青年教师专项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在35 岁以下( 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乡村教育专项课题仅限郊区新城县城所在地以外的我司申报。
三、申报名额
一般规划课题限报3项,精品课题限报2项,青年教师专项限报4项,其他专项不限名额。
四、申报办法
本年度除示范区(实验区)专项课题外,不设选题指南,各课题组根据实践需求自主选题。
(一)一般课题、专项课题申报材料
《成都市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成都市教育科研课题申请●活页》《2021年度成都市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评审表》和《汇总表》需报送文本材料(各1份)和电子材料;《活页》 仅报送电子材料( Ward格式)。
(二)精品课题申报材料
《成都市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精品课题)》《2021年度成都市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需报送文本材料:《评审书》(5份)、《汇总表》(1份),均需报送电子材料。
(三)报送时限及要求
由于此次为限项申报,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10:00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含汇总表)交到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审,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