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2021 年 5 月 31 日—6 月 23日。
二、申报人范围
全省各大中小我司教师。各高校限报 1 项,中小学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推荐报送,成都市不超过 15 项,其他市(州)不超过 10 项。
三、立项类别
此次申报课题拟择优立项 200 项,根据课题质量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 2 项重大攻关课题,18 项重点课题,80 项一般课题,100 项自筹课题。课题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过程管理、验收程序及经费决算等相关规定请参看《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 1)。
四、课题研究内容
课题研究内容详见《2021 年全省大中小我司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 2)。
五、课题研究周期
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课题研究周期:2 年,自立项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研究周期:1 年,自立项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人根据课题指南,拟定研究课题,下载并填写《课题申报书 A 表》及《课题设计论证 B 表》(表格见附件 3、附件 4)。
2.由于此次为限项申报,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6月23日上午10:00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交到科技处,逾期视为放弃。如超额,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