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见、建议人填写《社情民意登记表》。
2、统战部部长对意见、建议做出办理意见。
3、分管校领导给出审批意见。
4、处理单位对意见、建议人作出书面回复,统战部将回复情况做好登记并回复意见、建议人。
请下载点击下载《社情民意登记表》
社情民意反馈表
编号:
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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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党派或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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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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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可附页):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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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与统战部办理情况: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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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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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对建议人的回复情况:(可附页)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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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单位:党委宣传统战部
附件:社情民意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