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研室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科研、生产指导工作、师资队伍培养等职能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手册。
(一)教研室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文件精神及集团有关规定,加强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努力提高全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教书育人。
2、制订所开课程(含实践教学)的课程标准,编写实践教学任务书、指导书,编制有关课程教学基本文件,审订或组织教师编著所用教材、参考书等。
3、安排和完成集团及分院下达的教学任务,确定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考核方案、教师配备,抓好各个教学环节,包括备课、讲授、辅导答疑、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作业批改、考核等教学环节,确保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地运行。
4、掌握所开课程的教学状况,切实做好教学检查,认真听取师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分院反映。
5、组织教师做好试题库建设,考试命题、监考、阅卷、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和课程教学总结等各项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6、制订课程建设规划,抓好重点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7、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努力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学规律,结合课程教学实际,开展教学法研究,组织观摩教学、听课、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召开学术报告会等,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8、坚持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积极开展高职教育教学研究和科技研究工作,主动争取立项课题,积极承揽科研项目,努力提高专业学术水平,多出研究成果。
9、协助分院做好教师梯队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编写教案,组织试讲,进行教学效果分析等,在教学实践中培养锻炼青年教师。
10、加强教学文档建设,认真收集和妥善保存各项教学资料,规范课程教学管理。
(二)教研室主任的基本要求
1、有良好的师德,能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2、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本室所承担的课程教学和科研工作。
3、有一定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能团结全室人员发挥集体作用。
4、教研室主任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教研室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全室人员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文件精神和集团有关规定,抓好本室人员的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增强教研室凝聚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室教师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全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负责制订本室的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团结全室人员认真履行教研室工作职责,努力完成本室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4、每周组织一次教学研究活动,教研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
5、负责组织重点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科研立项等有关的申报工作。
6、负责对本室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教学实施情况、试卷命题、批阅、成绩评定、试卷分析、课程教学总结等进行检查、指导、审核和质量评价。
7、负责对本室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研活动、科研工作、论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按分院要求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和评选先进的推荐意见。
8、负责教研室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分院要求,完整、准确、及时提供有关的教学信息和统计数据,按要求进行教研室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