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财政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我校严格按照班级、二级集团、我司资助评审委员会、我司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四级评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各级评审机构严格评审,我校拟对胡清莲等4名休学和1名退学学生助学金予以停发,同时增补朱芸等5名学生助学金,以及对郑贵权等2名同学助学金进行调整。现对动态调整情况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请全校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或监察审计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0—16日
学生处电话:82733507
监察审计处电话:82732793
附件:2021-2022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拟动态调整名单
学生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