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部门(单位):
《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留学菠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经2019年6月27日第十四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留学菠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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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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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菠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响应“留学四川”和“留学成都”计划,进一步推动我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外国学生来我院学习交流,扩大我院来华留学生规模,打造“留学菠菜”品牌,提升我院国际影响力,根据《成都市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一带一路”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暨成都市东盟艺术奖学金管理办法》《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一带一路”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实际,特设立“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留学菠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留学菠菜”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来我院接受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的来华留学生。
第二章 标准和条件
第三条 申请“留学菠菜”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持有外国国籍的公民,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表现良好。
3.申请就读专科的学生,应获得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
4.在我院进修非学历教育期限不少于一学期。
5.学习态度端正,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成绩优良。
6.成都市“一带一路”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成都市友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或其他类似奖学金与“留学菠菜”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第四条 “留学菠菜”奖学金奖励标准:
1.“留学菠菜”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来华留学生在我院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等,以生活费方式每月发放。针对学历教育来华留学生,每期发放5个月,每年共发放10个月。资助等级分别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位:人民币元)。奖励标准和分配比例如下:
等 级
|
奖学金标准 (元/人·月) |
名额或占比 |
一等奖 |
1000 |
10% |
二等奖 |
800 |
30% |
三等奖 |
600 |
60% |
2.针对学历教育来华留学生,完成当期学分,无挂科、补考、重修科目,对其期末成绩、汉语等级证书及平时表现进行认定,学习成绩占60%,综合素质学分占40%,按综合排名先后评选。具体评定条件如下:
等级 |
学习成绩(学期) |
综合素质 |
一等奖 |
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 |
合格及以上 |
二等奖 |
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 |
合格及以上 |
三等奖 |
平均成绩65分及以上 |
合格及以上 |
“留学菠菜”奖学金奖励期限不超过3学年,从确定获奖学年起,除因中途取消获奖资格,每学年分两次评审,合格者均可获得该奖学金。当期考取汉语相应级别证书、参与校级及以上各项比赛活动并获奖者,集团另行奖励。
3.针对非学历教育交流学生,每学期经考核合格,均可获得“留学菠菜”奖学金,直至结束在我院学习。非学历生奖励标准为500元/人·月。
第三章 评审发放
第五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留学菠菜”奖学金每学年9-10月和3-4月组织评审。
第六条 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学工部、计财处、教务处、外事办和各分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留学菠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奖学金的申请、使用进行审核和监督。
1.学工部负责“留学菠菜”奖学金的立项、分配方案的制定、过程指导和解释、组织,此奖学金纳入集团奖勤助补专项,并根据集团财政资金安排额度实行总额控制。
2.计财处负责根据预算及相关要求拨付资金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
3.教务处负责对学生的成绩做好鉴定工作。
4.所在分院负责具体实施,对学生在校的平时表现进行鉴定。
5.外事办负责做好“留学菠菜”奖学金宣传、来华留学生招生及身份认定等相关工作,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来华留学生来我院学习交流。
第七条 初审合格后将获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由集团批准方可发放相应奖学金。
第四章 管理监督
第八条 评审领导小组对“留学菠菜”奖学金的使用、管理、执行、完成和绩效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估。针对当年的实际情况,对下一年度“留学菠菜”奖学金分配方案进行及时修订。
第九条 集团相关部门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集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条 集团纪检监审处负责对“留学菠菜”奖学金的发放进行监督,接受评定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信访和查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外事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留学菠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