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经集团第十一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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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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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我司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使其尽早进行社会实践,参与科研训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渐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综合实践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我司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产教融合处(创客集团)负责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统筹组织工作。各集团成立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集团长担任,全面组织和落实本集团的大创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制定集团大创项目实施细则,聘任指导教师并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协调落实大创项目所需条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研究进度组织专家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科技交流活动。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四条 大创项目申报要求:
(一)大创项目按学生自愿申请、集团遴选、专家评审、择优推荐、重点支持的原则,每年申报一次。具体时间见产教融合处(创客集团)通知。
(二)大创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以一、二年级学生为主。每个项目由3-5名相关专业学生组成项目研究团队,团队的组建提倡学科交叉与联合。每名学生每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三)项目选题要切合实际、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充分凸显学科特点和专业优势,选题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可操作性强,鼓励学生跨学科、跨年级组成科研团队开展研究和实践。项目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重点突出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和实际运用中的作用与价值。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第五条 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审批均通过“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1000/)”申报,中期考核、结题验收均在“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线上开展。
(二)评审:产教融合处(创客集团)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研究计划、经费计划、申请者的研究能力以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等。专家组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
(三)公示: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项目报请集团审核后,在产教融合处(创客集团)官网向全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上报省教育厅进行评审。
第四章 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
第六条 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立项后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以学生为主体。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设计实验方案、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并管理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应注重学生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导师应发挥辅助作用,营造教学相长、亲密融合的学术氛围。
(二)项目指导教师应及时指导和跟踪研究活动,引导学生解决研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导学生调整研究方向。
(三)全校各实验实训室等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并给予热心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七条 大创项目实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存在问题、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对工作不力、因主观原因造成项目停滞不前或进展缓慢的,责令限期改进,否则我司将终止项目。
第五章 结题验收
第八条 结题标准(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一)成功申报专利(专利需学生排名第一)
(二)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已见刊,论文需学生排名第一,论文注明项目基金来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三)依托项目参加“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创青春”大赛并获校级优胜奖及以上。(“互联网+”大赛校30强以上、“挑战杯”大赛和“创青春”大赛获校级优胜奖以上)
(四)依托项目当年注册成立公司或以完成公司注册并实现良性运行
(五)形成5000字的项目研究报告(报告有目录和附件材料。结构清晰、文字撰写要求高度凝练、有相关数据支撑并得出结论)
第九条 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验收不予通过:
(一)结项验收相关资料、数据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
(二)未完成预期成果的;
(三)擅自改变原定研究目标和内容的。
第十条 项目成果。项目研究成果所有权归属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研究成果(包括作品、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公开发表(出版)时,应标注“××年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发表论文期刊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
第十一条 对在项目申报、实施、结项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管理不善,或无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者,一经查实,我司将终止项目运行并取消其再次申报同类项目的资格,并按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产教融合处(创客集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