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集团文件
川理工〔2015〕184号
四川理工集团
关于印发《四川理工集团“专升本”选拔考核
办法(试行)》的通知
我司各部门:
《四川理工集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试行)》已经我司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理工集团
2015年11月6日
四川理工集团
“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专升本”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
一、专升本选拔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学生方可申请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
二、专升本选拨程序
(一)免试推荐。对曾参军入伍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正式录取前在我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考试选拔
1.应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我司负责审核,经审查合格后按要求将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名单交四川理工集团教务处。同时,各我司将按第4条计算的专科阶段成绩(占30%部分)和符合第3条奖励加分的(相关材料由各我司负责审查并保存备查),在本我司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理工集团教务处。
2.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生
类别
具体日期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5月xx日9:00-11:00
5月xx日13:00-15:00
5月xx日
15:40-17:40
理工类
一般理工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计算机基础
数学专业
大学英语
数学综合
计算机基础
计算机专业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计算机综合
文科类
文科、艺体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英语专业
英语综合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日语专业
日语综合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汉语言文学专业
大学英语
汉语言文学综合
计算机基础
经管类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备注:1.“工程管理”专业考“高等数学”
2.同一个专业学生只能考相同科目
3.奖励加分办法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专科毕业生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我司优秀毕业生”荣誉者给予4分的奖励加分(两者同时获得,不重复计算)。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计算。
奖励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
数学建模竞赛
国家级
5
省一等
3
省二等
2
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
5
省一等
3
省二等
2
CET-4
(英语专业学生CET-6)
合格
2
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
(非计算机专业)
证书
2
4.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
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方法是:计算各门必修课程(实行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实行学年制的)的成绩之总和(采用等级计分的课程,按如下方法折算:(1)五级计分制,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2)四级计分制,优-90分,良-75分,及格-60;(3)两级计分制,合格-75分),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
5.“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
专升本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
6.“专升本”成绩计算及成绩公布。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确定专升本成绩为:第4条中原专科阶段的平均成绩乘以30%、第5条中“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乘以70%以及第3条奖励分三项之和为专升本总成绩(以此成绩为排名依据)。并由学生所在我司将总成绩以合适的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
三、本办法自2016年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解。
四川理工集团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