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加大资助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我校学生处按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开展2014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和“我的家、我的梦”图片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分院需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按照统一要求,认真制定符合各系部实际的征文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标准,注重质量,保证征文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征文对象
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
(三)征文时间
2014年11月17日前,以分院为单位将纸质版和电子文档报至学生处杨智鸿老师处(第二办公区1-12室),征文文档统一命名为“分院+学生姓名+学生联系方式”。
(四)征文要求
1.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2.体裁记叙文,字数不限。
3.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征文选送数额
各分院需要求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每人一篇。
各分院在报送的学生作品中评选优秀作品两篇上报学生处。(其余没有评选上的征文报学生处备案)
学生处在分院报送的优秀作品中评选3-5篇报送省教育厅。
(六)评选与表彰
全院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集团给予奖励和表彰。并将优秀作品3-5篇报送省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省评选。
三、图片大赛参照省资助中心文件执行
附件一:省资助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活动的通知》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