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分院(部、处、中心、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全面实施教师制度的工作安排,现就2014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先到指定医院体检(温江区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教师资格申请。(自行下载体检表,贴上照片,必须双面打印,经人事处登记盖章后才能参加体检)。
二、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二份连同其它相关材料于2014年10月24日前一并报我司人事处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我司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2、我院受理个人申请认定材料初审时间:10月20日至24日期间,请各位需申请高等我司教师资格认定的老师于10月15日前网上申报,过期不再受理。如因个人照片上传不成功或报名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数据认定受影响而耽误教师资格证的获取则责任自负。
三、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网上报名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必须双面打印并填写完整);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含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6)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8)《四川省高等我司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9)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0)高等我司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我司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要求:
(1)申请者严格按照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认定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2)我院人事处不受理本校以外教师的申请;
(3)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和加盖部门公章。申请表未经本人签名、未贴照片、未填写完整,材料一律不予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我司人事处加盖公章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查。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我司人事处盖章,领导签字;
为保证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请申请认定人员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标准。详细通知及要求请登录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浏览。
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附件二: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doc
备注:2014年春季已经递交了材料的老师需重新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并补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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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