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目
◆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六条禁令”
◆教育部办公厅: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知
◆四川:出台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七不准”规定
◆成都:市民可通过四种渠道举报公务人员违纪违法
◆1-8月:李春城“班底”成员落马情况
◆高校:科研腐败“三宗罪”——“关系”立项、财务“造假”、审查“放水
◆媒体:今年18名高校领导落马采购招生等成腐败温床
◆时评:“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
教育部: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简称“六条禁令”)
针对当前有些我司存在着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我司、教师身上,但严重损害人民教师形象,危害不可小视,必须坚决纠正。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教育部7月8日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简称“六条禁令”):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我司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及开学前后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教育部办公厅8月28日发出通知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纪律,紧盯纠正“四风”重要时间节点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我司要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持续抓好纠正“四风”工作,紧盯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开学等重要节点,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拓展监督范围,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
二、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纠正“四风”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在关键节点主动、及时提醒,使每一位同志形成坚决抵制“四风”的普遍认同和自觉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规定,既要当好反对“四风”的宣传者、监督者,更要当好示范者,从严要求自己、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各单位要针对“四风”问题,完善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配套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等制度,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监督检查,促进纠正“四风”工作的落实
今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简称“六条禁令”)。各级教育部门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对“六条禁令”的执行情况纳入秋季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申各项纪律要求。通过检查,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全体教师自觉拒收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在新学期开始之际,展示新气象、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四、加强执纪问责,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各级教育部门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严肃查处相关违******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凡是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违******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直查直办,一经查实,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影响恶劣的案件,还要对相关领导严肃问责。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除在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外,还要通过中纪委网站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四川:出台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七不准”规定
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不良风气,为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开业庆典等事宜时,不准有以下七种行为: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或者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组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其他公序良俗的活动;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领导干部对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未能按照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上交组织处理。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应提前5个工作日报告,其中丧葬事宜可先口头报告,事后10天内补办报告手续。领导干部在报告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时,须如实填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表》,并签订廉洁承诺书。报告的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范围和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市(州)、县(市、区)党委书记向上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后,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其他领导干部向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书面报告后,报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纪检员)备案,有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同时向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相关要求,以及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规定》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题。对领导干部报告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问题;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规定》所指领导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成都:市民可通过四种渠道举报公务人员违纪违法
市纪委常委唐劲松、信访室主任李伯胜近日做客市纪委监察局“廉洁成都”网站在线访谈,称市纪委监察局目前已开通了四种信访渠道。
一是来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收信单位是成都市纪委信访室,邮编:610042。
二是来电,一个是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统一号码12388,根据语音提示选择“成都市纪委”即可;另一个是028-85111111。
三是来访,地址:高新区锦城大道788号市委、市政府群众接待中心二楼,接访安排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四是网上投诉,可通过“廉洁成都”、“中国成都”、“成都全搜索”、“成都发布”政务微博等网站(微博)的相关链接反映问题。
1-8月:李春城“班底”成员落马情况
周永康曾经主政的四川,在其7月29日被宣布调查后,已有四名正厅或副厅级官员落马:除了陈争鸣,还有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唐浩、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孙平、四川省教育厅原巡视员何绍勇。再加上行政级别相当于厅官的国企老总、四川省投资集团公司副董事长赵德胜,周永康案后四川已落马5厅官。
陈争鸣(“得力干将”):成都市市长助理 落马时间:2014年8月27日
孙平(“得力干将”):成都市委常委 落马时间:2014年8月22日
付毅(“干将”):成都市政协副主席 落马时间:2014年8月22日
高志坚(“干将”):成都双流县委书记 落马时间:2014年6月
何华章(“左膀右臂”):四川省遂宁市委副书记、市长 落马时间:2014年3月
张兵:成都市金牛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落马时间:2014年8月
高校:科研腐败“三宗罪”——“关系”立项、财务“造假”、审查“放水
日前中央巡视组通报,复旦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违规现象突出,存在腐败风险。在近年曝光的众多科研腐败案件中,由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所致的腐败问题,占了相当比例。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使用管理、项目审查监管的整个链条,因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仍旧在“潜规则”惯性的监管缺位环境下运行。
一、立项——科研申报不拼实力拼“关系”
事实上,科研腐败从课题立项的源头上就已经产生了。大学科研处的职能本应是为我司争取科研机会,但实际上却常常扭曲为用我司的资源“跑部钱进”,为部分人谋“福利”。科研经费已经成为利益输送的隐形通道。
今年2月,原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处长张实,因犯受贿罪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2005~2013年期间,张实利用负责广州市高新技术科研项目的申报、评比等工作收受他人贿赂,其中有两名行贿人是中山大学的教授。
二、财务——经费“花不完”,报销“靠造假”
去年,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授意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刷新了贪污科研经费的新纪录。审计署去年通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刘沛清将19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转入个人账户存放、并通过签订不实合同套取其他科研项目经费33万元。
科研腐败案例中套取科研经费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用学生身份证冒领劳务费、以差旅费、办公经费等的名义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三、审查——课题验收“走过场”,成果如何“没人管”
调查发现,除了自上而下的审计抽查有一定威慑力,高校内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基本是空白,而课题成果的验收环节也往往是“放水”。
专家认为,在科研领域里,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的系统法律。立法的缺失,直接导致科研项目管理的混乱。只有科研经费财权和审批权分离,建立科研投入基金制度,引入公正、公平、公开的专家评审制度,才能有效遏止这些乱象。
媒体:18名高校领导落马 采购招生等成腐败温床
今年至少18名高校领导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高校反腐走向深入。有6人在医科院校担任领导职务或有在综合类高校分管医学的经历。有11人担任我司“一把手”,其中校长(或院长)有6人,我司党委书记有5人。
今年广东高校至少有5人被调查
广东省纪委网站南粤清风网今年先后公布多个教育系统违纪被调查者。广东省第二中医院院长涂瑶生3月份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导。5月份,深圳职业技术集团党委副书记陈小波、原深圳信息职业技术集团副院长、党委委员以及深圳信息职业技术集团规划建设处处长薛仲秋、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刘孙东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6月16日,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我司校长吕静锋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而在此之前的6月13日,广东省纪委宣布,对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陈志中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经查,陈志中在担任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陈志中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志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今年全国高校至少有18人被调查
从全国来看,高校腐败也已成为反腐的重点领域。统计显示,今年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的高校领导至少有18人,有6人“涉医”,另有3名去年落马的高校领导在今年被“双开”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人中有11人担任我司“一把手”,在这11名正职领导中,担任校长(或院长)的有6人,比担任我司党委书记的多1人。其中两人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但仍被追责。
18名高校领导中,有6人在医科院校担任领导职务或有在综合类高校分管医学的经历。其中,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白求恩医学部部长王冠军(副厅级)最近因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这距王冠军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仅过去16天。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陈志中的工作经历也与医学有关。
相关数据对高校腐败领域有所揭示。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至2008年五年期间,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数、涉案人数占全国教育系统的比例约为1/4,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和校级干部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个别高校甚至出现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贪污贿赂案件,有的高校甚至出现校长、书记同时落马的情况。
基建采购招生财务等为腐败温床
教育系统腐败并非今年才有。2009年,湛江师范集团(现岭南师范集团)院长、党委副书记郭泽深因在我司基建、财务等方面涉嫌有经济问题被查。2011年,时任深圳大学副校长、华南农业大学原党委书记邢苗因被人举报而被查处。
在今年2月份举行的广东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08年-2013年,全省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2275件,平均每年300多件。2011年以来立案查处的10名高校负责人中,因我司工程建设违纪的就占了一半。其中,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较突出。在2008年以来查处的案件中,厅级领导干部有6件,处级领导干部有84件,广州、深圳等地教委(教育局)、个别知名我司的负责人都有人出现了腐败问题,有的查—个带出一串,影响极坏。
此外,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领域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在2008年以来查处的全省教育系统90件处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高校和中职人员有59人,中学有6人,其中大多数人分管或负责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考试招生等工作。
数据显示,最近五年,高校职务犯罪案件82%集中在基建、采购、财务、招生和后勤服务等部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财务等领域成为高校职务犯罪的“灾区”。
教育部编印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例选编》对71个高校职务腐败原因作了总结:
一是行业陋规——课题组认为,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各种行规、陋规客观存在,使得不少不法商家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市场资源。前几年四川“教材腐败系列案”暴露出教材图书行业普遍存在回扣的行规,比例为图书标价的15%—20%,有的甚至高达30%。回扣可分为两种形式,其中15%的现金返给我司教务处、图书馆,另10%左右送给个人。四川13所高校36名工作人员正是栽在了这样的陋规之下。
南京理工大学某集团原党委书记、基建处长李某说,基建商送他钱多是打着“朋友”的幌子,碍于情面,他不好当面拒绝好意。事后,他还会打几遍电话让他们把钱拿走。即便这样,他还是被拉下水。“如果高校领导干部思想上稍微放松,即可能面临腹背受敌的危险局面,稍不小心,即滑向犯罪的深渊。”课题组表示。
二是监督缺陷——目前,高校经费的来源较为多元,高校还没有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权力过于集中、缺乏透明,制度不合理、不健全,缺乏法制手段和配套措施等情况的存在,为高校职务犯罪在客观上提供了“空间”。
三是侥幸心理——缺乏必要的法律素养,主观上的麻痹侥幸也是高校领导纷纷“中枪”的重要原因。河南财经集团原院长、党委书记徐某曾表示:“一个管我妈喊老娘的朋友,给我送点钱孝敬老人,而且我又没有照顾他在工程招标中中标,怎么就成了受贿了呢?”武汉科技大学原校长刘某在回答为何从开始害怕到慢慢接受行贿时,曾说:“因为侥幸心理吧。收了第一次以后见没什么事情发生,自己就放松警惕了,第二次、第三次就心安理得地收了,认为不会出什么事。”
时评:“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
中共中央党校1日上午举行2014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出席并讲话,强调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领会“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更好履行共产党人的崇高职责。
刘云山指出,“三严三实”是着眼解决当前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提出来的,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品格,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是世界观和方******的有机统一、内在自律和外在约束的有机统一。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自觉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语重心长,是给广大党员干部上的一堂生动的党课,是为官之本,党员干部应入脑入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以修身增强党性,以慎行管好权力,以守纪保持形象,以干部作风的大转变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能力,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三严三实是对领导干部为官用权,做人立身的基本要求。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三严三实”为各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提出了新希望、新要求,确立了新的更高标准。
当前我们要继续认真抓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切实解决各级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把“三严三实” 作为为官之本,让党员干部入脑入心,坚定不移把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进。
为官用权谨记“三严三实”,是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底线。尤其是在当前新的形势下,“三严三实”的作风更需要每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牢记于心,践行于外,严以修身,扎实谋事。只有以严与实的过硬作风,才能上下同欲,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保证。
中共10大信誉菠菜担保平台纪委、纪检监审处
2014年9月9日